
在“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评选过程中,申报企业要经过严格的审定,由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会同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贸易工业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软件行业协会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初审、现场考察及专家小组进行评审,再由上述单位核准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上述单位联合发文,方可认定其重点软件企业资格。万兴软件通过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后,将会得到政府在出口、税收、资金扶持、软件开发及招调工方面享受到诸多优惠政策,极大促进万兴软件业务发展进程。
2009年,秉承 “自主研发、自有渠道、自创品牌”的经营原则,万兴软件整体业绩维持了稳定的高速增长,相继获得了“德勤高科技、高成长”中国50强和亚太500强的殊荣。此次荣获“2009年度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称号,是对万兴软件坚持软件开发、坚持自主知识产权战略的莫大鼓励,标志着万兴软件继续保持了深圳软件行业领先者的地位,也表明了深圳市政府对万兴软件作为消费类通用软件龙头企业地位和研发实力的认可和肯定。万兴软件也有信心在国家、政府的支持下,通过万兴人的共同努力,不断的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和经营业绩,担当起振兴民族软件企业的重任。
“十一五”期间,深圳市软件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把深圳打造成为中国重要的软件产业基地和国际化软件出口基地。“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评选认定活动旨在促进深圳市软件产业发展,扶持深圳市软件企业高速成长,其评选条件极其严格。要申请认定重点软件企业,首先须通过深圳市的软件企业认定,在研发、销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软件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年出口额超过50万美元,且软件出口额占本企业年销售额35%以上;软件出口额占本企业年销售额70%以上;根据深圳市软件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在某些软件重要领域销售收入列全市前二位。


